“姑娘,熬药还是我属下来吧!”
“可以,反正这是给你熬的。”
无痕疑惑的看了孙锦书一眼。
“从早上见我的时候,你的脸色就不对,以为是你没有休息好,可是一直到你打完野鸡回来,我不小心碰到了你的手腕,这才确定你旧伤未愈。这药晚上喝最见效,等你喝了再好好的睡一晚上,明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胸口就没那么痛了。可惜了,我没有那么多的药材,等建好房子去城里给你抓一副对症的药,保证一剂就好。”
无痕刚才也只是感慨孙锦书的厨艺很好,能拿捏住夏怀剑的胃。
毕竟他一直以为想要拿捏住男人的心,就要拿捏住男人的胃。
却没想到人家只是碰了一下手腕,就能够确定自己的旧伤。
毕竟这伤已经好几个月了,早就已经长好了,连宫里的太医都不能够看出来。
“无痕,你想什么呢?扇子!这一副药得从五碗水熬到一碗水。”
“是。”
无用和信哥儿回来的时候,闻着营地里一股子中药的味道。还以为是给孙锦书熬的。
却没想到,药熬好了以后,居然是无痕在喝。
无用皱了皱眉,却也没有多说什么,他素来不是什么多嘴的人。
第二日一大早,无痕就上山去抓野味了。
经过一晚上的休息此刻,他对孙锦书佩服的是五体投地。
好几个月了,一到晚上自己的胸口就疼的厉害,根本睡不着。
可昨天晚上一碗药就已经可以让自己睡到天明。
而且早上起来的时候,胸口的旧伤口并没有再疼,这种感觉实在是太让人舒服。
他现在可以理解,为什么当时无疑等人用了孙锦书的药粉以后,脸上那种舒服的感觉了。
孙锦书的左肩膀是粉碎性骨折,最少得养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