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4章 红总!我是红总!

“甜的!”

“呵呵。你高兴就好。”

看着小红两手一拍,又要蹬着小腿儿撑阳台,李乐一巴掌给扥了回来。

“这特么十楼,不是你咸阳老家小瓦房!”

“嘿嘿,还没住过这么高滴楼咧,额想看看撒感觉,李总,帮哈忙。”小红一拉李乐。

“嘛?”

“你托着额,额就看一眼,往下看看撒心情。”

李乐想了想,“那你扶稳了,低头,可不敢探身。”

“嗯。”

李乐走到小红身后,两手一架,把人挨到窗前,就听小红喊了声,“哇啊啊,好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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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看一眼行了。”李乐把人放下来,“满意了?”

“还行,和我想的一样。”

“你想的?”

“嗯,我那年刚来燕京,第一眼看到这里的高楼,高架,高塔,我就想,有时候,我也能住个带电梯的楼,能高高的,飘飘的,看的远远的,白天看朝阳,晚霞,白塔,青山,看到平平的,不再是在头顶的一个城市。”

“夜里,有个灯光,能远远的就瞧见亮莹莹的,即便再小,也知道,那是我住的地方,我的房子。”

“后来呢?”

“后来就一直打工,住大杂院,住简易楼,住合租房,住地下室,住大宿舍,就这么转啊转啊。”

小红眯缝着眼,仰着头,向窗外,在冬日午后,依旧清冷的阳光下,睫毛摆动,鼻翼微颤,嘴唇轻抿,一张还带着婴儿肥的脸上,泛着绚烂的五彩的光。

“瓜女子。”李乐看了片刻,转过身,“你怎么只说房子,不说家呢?”

“这里不是家啊。我家在八百里秦川的正中,在渭河畔,在骊山下。”

“可以后,你要不回去了呢?有了房子,就在这里成家,立业,生孩子。”

“不知道,可能那时候,我就有两个家里吧,一个新家,一个老家。一个脚下的家,一个远方的家,一个挣钱的家,一个有妈的家。”

“要想的时候呢?”

“那就看月亮。站的高了,就更清楚了,离家里的那个月亮,就更近了吧。”

李乐又瞧了眼小红,“在燕京,很苦吧。”

小红一愣,嘴角动了动,好一会儿,伸出手指,一边划着窗玻璃,一边低声道,“你信吗,一个小插板,一个电饭锅,一个行李箱,一床被褥,一台收音机,就是我来燕京第一年全部的家当。”

“被人骗了身上最后的五十块钱,一个月冷馒头夹咸菜,连方便面都吃不起的。一天一顿,给别人抄书。”

“怕生病,怕在小屋里倒掉没人知道。被老板骂,被房东赶,一个人的生日,路灯就是我的蜡烛。”

“下大雨,不舍的打车,借了辆自行车,从姚家园骑到蓝靛厂,摔掉了门牙,就那么带着口罩干了三个月导购才有钱去镶了个。”

“给家里打电话,还要说着大人话,我很好,我没事,我有钱,吃的饱,穿得暖,周围人对我,都很好。”

“我就是个小地方出来的瓜女子,在大城市,就是小小,小小的一粒沙子,我看的见别人所有的表情,可他们看不见我。”

“看,好看吧。”小红咧开嘴,冲李乐亮着颜色有些不一致的门牙。

“想回家么?”

“想啊,可家里得有我啊。”

李乐长呼出口气,沿着小红的视线,向外看。

除了天,云,似乎,还有那些触手可及的美好的家乡。

玉门剑门,德州黄口,灵宝华山,陇西定西,宿州徐州,鹰潭韶关,九江汉口,还有那个抹不掉的山海关。这些地名响起之时,归乡的思念才真正爬上心头,撕下来,疼得慌,贴上去,堵得慌。

偌大城市里,渺小如风吹过的微尘。

好一会儿,张开手,李乐看向许晓红,“抱一个吧,算是抱抱那个大雨里,黑夜里,出租屋的自己。”

“好。”

小红踮起脚,揽着李乐的腰,把头埋了进去。

再分开时,眼哐四周,已经没了晶莹。

“对了,忘告诉你件事儿。”

“啥?”

“下个月,你去把长乐教育的股份做个变更,你和王伍,一人,百分之五。”

“哦,股份变更,财务不......啊~~~~~”

“嘶嘶嘶,你,你怎么咬人呢!”

“啊啊啊啊,我是,我是,红总了?”

“是是是,红总!”

“我有房子了,我是红总了,吼吼!!”

看到一身红衣的许晓红,在自己的房间里,蹦跳着转圈,李乐捏着手腕,龇牙咧嘴的,跟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