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面前桌子上,虽然分量少,但却精致的菜肴,李云盛突然期待起来。
根据字条上所写,这些都是用那个叫红薯的新物种做出来的。
他没想到,红薯竟然能做出这么多美味的吃食,闻着那扑鼻的香气,他忍不住拿起筷子夹了一块。
作为从小就爱吃甜食的人,他第一个吃的是拔丝红薯。
一口下去软糯香甜,还不粘牙,十足的美味。
可惜那碗只有小小一个,不过装了几块,没几口就被他吃完了。
看着空空如也的碗,他心中竟然升起一丝埋怨,怨那神秘人为何不多装些。
脆爽、软糯、香甜,这是李云盛吃完后,对红薯的评价,他也更加期待起来,期待收获的季节。
时间匆匆,眼看着快要进入秋收,陆瑶的红薯地却莫名的遭了贼。
面对着少了整整一垄地的红薯,好心疼的直抽抽。
大傻更是气的怒目圆睁,咬牙切齿。
作为夕雾村的恩人,庄稼招贼这么大的事,村长自然不会坐视不理,立即组织村民着手调查,可惜,查了三天,最终却什么也没查出来。
为免再发生意外,陆瑶不得不提前去找县令。
“你说的都是真的?”
李云盛没想到,神秘人竟然会是一位姑娘,还是他认识的。
“民女所言,句句属实,之前发现凶杀案那次,就是民女来县里给大人送寒瓜那天。”
“你不是说,等到秋收再邀请本官前去吗?为何会提前,难道那红薯已经成熟?”
“大人容禀,红薯不论大小,都是可以吃的,之所以要等到秋收,是因为经过几个月的生长,它的个头越来越大,产量才会高。 青年公社
民女本是想等到秋收再邀请大人,可没想到,几日前,地里遭了贼,竟是被人偷了整整一垄,民女怕,怕整块地都被人偷光,所以才提前来找大人。”
“被偷?找到是谁干的没?”
这可是关乎到自己的政绩,李云盛当然紧张,脸色都变了。
“自从发现被偷后,村长带人找了三天,村里也被翻了个底朝天,可惜一无所获。”
多半是外村人干的,可外村那么多,谁知道是哪个村,只能自认倒霉了。
“走,带本官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