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曦将小电驴停好之后,小步跑到温华的面前,围着温华转了一圈之后才认真地说道,
“温华,你今天怎么穿的这么正式?跟你认识这么久,第一次看到你穿成这个样子,还挺帅的嘛!”
陈曦的语气里面满是兴奋,温华本身长得就还不错,以前只是穿着方面随便一点,看起来就比较的普通。
现在仔细捣腾一下,整个人看起来气质都很不一样,原本看起来普通的男孩子在这一瞬间就变成一个大帅哥。
由此可见,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果然是对的。
听到陈曦直白的夸赞,温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的。他以前没有怎么和女孩子相处过,更别说是女性朋友了。
“今天不是买礼物嘛,我担心到时去那种专卖店看的时候店员会看人下饭,这不是稍微打扮一下,好歹气势上不能输。”
温华说的是大义凛然,不知道的以为他今天是要干什么大事情了。
“行吧,不过说真的,你就要多这么穿穿,到时肯定会有女孩子追你。”
陈曦说的可是大实话,之前如果说温华是邻家哥哥的形象,现在就有点霸总那味道。
“呵呵呵,我还不想找对象,找对象有什么好的,我可没那么多时间去哄女朋友。”
温华以前听同事吐槽过,有女朋友有好的时候,但是也有令人心烦的事情。一个不小心惹女朋友生气了,接下来就是漫长的哄女朋友的环节。
他想象一下自己哄女朋友的样子,那场景太美他不敢多想象。主要是温华觉得时不时哄黄易就已经很头疼了,要是再多一个他就真的水深火热了。
“行吧,我也就是那么有一说,走吧,我们赶紧买东西去。”
催婚这种事情只适合长辈做,陈曦作为朋友,做这种事情确实不合适。今天还有其他的任务,这些事情以后再说。
两个人一起走在街上,看到合适的店里面都会进去看一下。逛了一个上午,温华都没有看到合适的。
陈曦觉得自己的脚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强烈要求先吃个午饭再逛街。温华看了看时间,确实已经逛了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