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姆斯从地上拾起一枚金币在手中把玩着,轻笑着问到:
“你是序列几的超凡者?怎么成为超凡者的?”
“……我……我不是太确定我是序列几,应该是序列八吧……”
迪伦有些支支吾吾地说到:
“你序列几自己难道不知道?”
阿米莉亚疑惑地问到:
“你喝过几次魔药?”
“如果说是喝的话,那一次也没有过。”
迪伦苦笑了一下:
“我是在一次事件中,被魔药洒了一身,醒过来之后就有这些非凡能力了。我原来就是当扒手的,那次事件之后我就发现我偷盗的能力得到了显着的增强,身手也变好了,脑子里也多了许多相关的知识。”
“……运气真好。”
即便是低序列的魔药,如果连续服食大概率都是失控的结局,更何况是被魔药直接泼在了身上。
之所以迪伦能够活下来,且精神状态也十分稳固,霍姆斯有些猜测。
他曾经就是扒手,偷盗本就是他的本职,对于他来说,序列九【偷盗者】根本就不需要扮演,换句话说,他完成了【偷盗者】的提前扮演。
那份魔药应该是用非凡特性调配而成的,包括了序列九、序列八的魔药各一份,迪伦被泼洒魔药后迅速成为了消化完成的序列九【偷盗者】,随后顺理成章地晋升了序列八的【诈骗师】。
霍姆斯没有继续询问迪伦有关他身世的问题,转而说到:
“我给你两个选择。
第一,交一笔赎身费,扣去你带我们找到这里的功绩,再拿出一千镑来,我就放你离开,之后就随你便,继续在这里生存,换个城市都无所谓,只要不和血刀帮作对就行。
第二,加入血刀帮,从帮众开始干起。
选一个吧。”
迪伦愣了一下,没有想到霍姆斯开出的条件竟然如此优厚。
霍姆斯低声笑了笑:
“你应该庆幸,我现在心情很好,要不然,就冲你刚刚施展的那些小手段,我就已经把你烧成灰给我房间里的植物施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