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三十斤肉,十天就是三百斤,一百天就是三千斤,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那可就是上万斤的肉了。
年收入上万斤肉,说他和他的妻子是一个富豪,那丝毫不为过。
小日子过得如此的爽,他当然不想打仗。
可他又不得不打,因为这是他的责任。
神灵,国王,领主用法律维护了他的利益,让他能够通过以孝为主的国家体系,获得远超他付出的利益。
他也应当回报神灵,国王和领主。
他在孩子的小时候,平均每天只付出一斤肉,而现在,他的孩子每天都会回馈给他三斤肉,这就是三倍的利益了。
就这还没有算时间成本,他只养了自己亲生的孩子十五年,那些养子养女,养的时间更少,大都只有八九年,乃至于五六年。
在时间成本上,他应该能够活到六十岁,孩子们回报给他的时间应该有个二十多年。
但把养子养女他没有养育的时间成本加上,时间成本上,孩子们要给他回馈的时间,已经接近他养育孩子们时间的两倍了。
把这两倍的利益加上,那可就是六倍的利益了。
一份的付出,六份的收益。
如此稳定且庞大的利益,神灵,国王,领主对他可算是好到了极点。
征召他打仗,他能不去吗,更不能不玩命。
他要是不同意,或者是在战场上不拼命,别说每年上万斤肉的收益了,小命八成都得没了。
享受如此多的好处和权益,却不愿意为神灵和国家付出,任何神灵和国家都不会忍受这样的只享受好处却不愿意付出的人。
因此他虽然不想打仗,可他也必须要爆发出一百二的战意和战斗力。
休息完毕,三十六岁的军官招呼了一声自己的十位老兵,穿戴好铠甲,带着他们继续在河边巡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