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木臻是寻常人,他会警惕,会一步步试探,再会察觉到那颗滚烫的心灵。
其间也许会有少许波折,不过那都无伤大雅。
木臻不是寻常人,自然就省略了前面的步骤,直接抓到了那颗燃烧的火热的心脏。
炙热中滋生着滚烫的爱意,拥有无尽的暖意,虽然有时候会烫着人。
不过,木臻甘之如饴。
骑马是一项激烈的运动,稍有不慎就会受伤,权元青的马被牵过来。
鬃毛飘逸,眼神明亮有神,身材比例完美,皮毛发亮,无疑是一匹好马,不过权元青暂时顾不上他。
原身没有骑过马,木臻自然也没有,于是权元青陪着木臻挑一匹温顺的马儿。
权元青安慰道:“邻居先生,我会教你的,别担心。”
木臻看中了一匹低头狂吃的白马,别的马身姿矫健,它胖的圆润。
一看就不爱运动。
木臻道:“就它了。”
看向权元青,“你来教我吧,它胖乎乎的,驮我们两个没问题。”
权元青眨眼,所以选这么胖乎的是想两个人一起骑。
他忽然回神,“等等,邻居先生,这么胖的马反而没有力气。”
跟着他们的人立即开口,“权少爷,这匹马儿名叫莎莎,是克莱兹代尔马,性格很安静,力气是非常大的。”
性格温和安静,力气大,正适合现下的情况,初学者骑也很安全。
木臻闻言,看向权元青,道:“那就麻烦阿元了。”
他把头发拉到身前,发丝在阳光下泛着光芒,权元青想都没想点头答应,“放心吧,交给我。”
权元青忽然走过来,靠近道:“邻居先生,头发松散有点危险,我帮你吧。”
木臻看向权元青的手,他的手指修长但并不细腻,手指上带着薄茧,手心也是粗糙的。
是握枪握武器的手,现在这双手的主人在紧张的询问。
能不能碰碰他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