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什么不忍心的呀?‘屌’的是你,又不是我。”说完,我转身就走。
走了约有三五步路,我回头看了看,她还站在原地,并没有跟来。
我扭过头继续朝前走。
走到快要到十字路口,准备左拐过斑马线时,又转脸看了看她。
只见她蹲在地上,整个人蜷缩成一团,给人一种疲惫且无奈的感觉,好似让人给欺负了一样。
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看到她那样,脑海中涌现出的居然不是同情心在作祟,而是不由得冒出很多问号,心说这女的又整什么幺蛾子呢?
我本不想理睬,但回过头来一想,这女的要万一有个什么隐疾或慢性病,像什么先天性心脏病、冠心病、糖尿病、心衰啥的,让我这么一刺激,犯病了,再没及时送医,人有个三长两短啥的,那我不崴了泥啦?
我要不拿她东西,倒什么事儿都好说。
可我这袋子里毕竟还装着她硬塞给我的一盒笔呢。回头她要跟警察反咬一口,说我抢她的,才导致她犯病,到时罪加一等,那我可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住在我左右心室里的两个小人精,也各自代表着我此刻纠结不已的情绪,厮闹起来。
小人精A,义正辞严道:快回去呀,不管那人有没有事儿,去看看总比直接走了强。万一有点什么事儿,那跟车祸逃逸没区别啦。可别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小人精B,反唇相讥道:怕什么?又不是我们害的!这人八成是装的,一看那样就是老手啦。啥病那么听话,早不犯,晚不犯,偏拣这时候犯?别听他的,大步向前走,不要回头,就得让这些“坏人”吃点苦头。妥协就意味着助长他们的嚣张气焰,以后她们还得骗人!坚决不能心软!
最终,抉择的天平还是偏向了小人精A那边。
倒不是因为我有多善良,是我真怕给自己惹上什么法律方面的官司。
都说现在设局的人多,可谁又知道有没有局中局这么一说呢?万一这就是呢?
假借卖笔为名,博取同情、卖惨求助,不然就讹你一道。这种事儿一旦赶上,那就很难说清楚了。
私了的话,那多少得让你放点血。
要报警的话,直接说你猥亵、耍流氓,名声上就臭了。
想想就他妈后背发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