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四年之约

快要四年前,初春。

越后地区,某城中。

青年男女再次趁着月黑风高相会了。

这对青年男女,男的叫安珍,女的叫清姬。

关于这两人如何在短短数日内相识、相知、相爱再到上垒这样的话题,我也不多赘述。总之您知道这只是‘短短数日’就行了......

不过这事情其实也不稀奇,在西方短短数日的时间已经足够一对青年男女完成从相识、相知、相爱到上垒甚至还外加死了又活、活了又死等等一系列操作了。

对,这正是莎翁剧作品中的经典内容。

说到这里,安珍与清姬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吧?

总之,今夜相会,这两人在清姬的主导下,至少在表面上达成了一个共识:清姬会等待安珍准备好,然后再次挑一个夜晚,或许与今夜一样、又或许皎月当空、也可能夜雨霏霏的夜晚,两人收拾些金银细软私奔去。

只要离开越后,凭着那些财物,做些小生意也好、男耕女织也好,总之就过上天高地远的幸福生活。

能达成这样的共识,自然是因为清姬是真心爱着这个男子,可以抛下自己家的贵族身份、甚至可以抛下自己从小到大被灌输的责任来与他长相厮守。

各位,等级制度与血统论在古代扶桑是基本、也可以说是完全不可逾越的,哪怕在今天的各种扶桑作品中大家仍然能看到一些这样的影子。

出身平民阶层的安珍与出身武士阶层的清姬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呀!

可年轻的清姬不这么认为,她认为有志者事竟成、我命由我不由天。‘爱情’这种感情一旦产生就如同燎原之火,它会烧尽人的理智与无论何人何物加于其身的各种枷锁,令人无所畏惧。

清姬决定抗争!

不过,自从那晚分别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安珍了。

这一晃就是三年。

三年前,清姬二九年岁,也就是十八岁,这一等三年就是二十一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