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淑怡的话,不仅白头本愣住了,就连李乾坤也一下子有了意外之喜。

毕竟按照李乾坤最初的规划,原本有三条路可以从白头本这里拿到财产。

第一条是让白头本订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淑怡。

但是根据港片世界的法律,自书遗嘱需要见证人。

而淑怡作为受益人,肯定不能当见证人,李乾坤不想被牵扯到这件事情里来,所以也不能当见证人。

至于说找其他人过来见证,那就更加不能做了,毕竟干掉白头本这种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

第二条路就是赠与。

但是赠与合同是可以被撤销的,到时候麻烦会更多。

所以李乾坤才选择了第三条路,那就是签订买卖合同。

但是没想到,淑怡现在走出了第四条路,那就是让白头本出具一份委托书,然后让对方的御用大律师进行公证后,委托淑怡去办理物业的过户手续。

原本这种委托和公证行为是需要白头本亲自到场的,所以李乾坤并不认为这样能够行得通。

毕竟一旦将白头本带到了律师楼,很多事情就都不可控了。

但是这件事情特别就特别在白头本自己身上。

由于白头本和胡律师合作了二十多年,俩人之间早就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违规办理手续和案件这种事情,只要是白头本提出,胡律师一定会照办。

于是在匕首的威逼之下,白头本给胡律师打了电话,让对方出具一份委托书给淑怡。

这样一来,淑怡就可以拿着委托书,以白头本的全权代理人身份,办理剩下来的所有事务。

最终到了第二天,淑怡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那几处物业和麻将馆生意过户到了自己名下。

做完这些以后,李乾坤乘坐淑怡的汽车后备箱,再次离开了白头本的别墅。

当然了,在离开的时候,除了关于詹姆士的那些资料之外,保险柜里的两百万美元,也都被李乾坤一同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