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拾酒:那是猪骨头,谢谢。
自从那之后,金国大王也懒得再派人来,手下都被吓破了胆,过来再看到什么反而不利于战事。
燕王也听说了这个消息,他实在好奇,若真是猛士,该用在战场上才是。
于是他派二公子过来一探究竟。
这天顾拾酒正坐在新锅边上吃肉,就听到一声痛心疾首地暴喝:“你......你在吃什么?”
一个容貌俊朗、丰神英毅的年轻人指着她......手里的烤马肉,仿佛得了帕金森。
顾拾酒以为他要来抢肉,把手里的烤肉往后藏了藏。
原本这人也认不出烤的是什么肉,只是旁边还大喇喇吊着一根马腿呢。
这强健有力的肌肉,这红中透亮的皮毛,哪怕只看到一条腿,年轻人也能看到它在战场上四蹄翻腾,长鬃飞扬的壮美身姿。
“这是我的。”顾拾酒看着年轻人垂涎的眼光强调。
“你居然吃马肉!你知不知道大夏每年要花费多少力气才能换到一批金人的马。”
这些马还都是病马、老马,根本没有繁殖能力。
当然,大夏换给金人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种子都是烫过的,根本出不了芽。
简直是暴殄天物,年轻人用颤抖的手抚摸着马腿,宛如在轻抚自己的爱人。
“那是你们太弱了。”顾拾酒撕下一块马肉放到嘴里。
老实说,这马肉不太好吃。
要是以前的自己估计根本嚼不动。
实在是这边城最近听说要打仗,商人全跑光了,没啥吃的。
顾拾酒实在馋肉,这才杀了一匹马,损失好些钱呢。
年轻人身边的仆从见她态度轻慢,出声恐吓:“大胆,这是燕王府二公子。”
“二公子?”好像在哪听过这个称呼。
顾拾酒歪着脑袋想半天,没想起来。
二公子正在等对方行礼,额并没有等到。
顾拾酒发现自己想不起来后,就继续啃马肉了。
二公子的面部肌肉有些扭曲,高贵的身份和俊朗的外表,让他不知道吸引多少贵族淑女。
没想到眼前这人根本没多看他一眼,似乎他还不如一条马腿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