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业的角度讲,足迹鉴定分析主要针对三个要素。

造痕体,就是造成足迹的主题,赤脚,穿鞋的脚或者穿袜子的脚。

承痕体就是地面或者其他承载脚印的物体。

第三个重要因素就是作用力,除了人体的重力,还有就是脚掌的肌肉收缩力量。

绝大多数的案件中,碰到的足迹类型都是鞋印足迹。

少有嫌疑人不穿鞋,赤足或者只穿袜子在犯罪现场随意走动的。

陆川接触到的足迹鉴定,也都是鞋印类足迹。

这种类型的足迹,和赤足印记、穿袜足迹相比,有一个显着特点,鞋印的形状严格受到鞋子的外形限制。

比如四十一码的脚,也能穿上四十码的鞋子,更能穿上四十二码,甚至四十三码的鞋子。

这就给足迹鉴定分析,带来了很多的不确定性。

所以,足迹的大小,长短,在足迹鉴定分析中,是有迷惑性的。

一般的现勘,根据脚长和身高的固定公式来测算,就必然会存在误差。

陆川现在虽然还没有到现场看过足迹,也没有见过足迹模型,但是单单从照片上看,就知道,高铁新区刑警大队那边的现勘,对嫌疑人的身高判断,应该是有问题的。

陆川首先对鞋印的测量数据进行分析。

脚全长,脚弓宽,脚掌宽,脚跟宽这几项数据的对比,能够大体得到脚印所有者的身高和体重。

但是也只是一个范围。

具体还要看脚印在地面上留下的深度。

这就是需要实验去验证,对比鞋印所有者的体重。

这一点其实是最简单的。

不同体重的人,在相同的地面上,留下的脚印的深浅是不一致的。

只要找一个已知体重的人,在嫌疑人遗留鞋印的地点,重新踩踏一个脚印,根据两个脚印深度的对比,就能计算出嫌疑人的体重。

当然,现在因为陆川只看到了照片,没办法做这些测量。

只能对基础情况就进行分析。

高铁新区刑警大队的现勘,在现场采集到的脚印有十二组。

这么多脚印,而且其中有嫌疑人连续行进过程中留下的脚印。

这样的话,陆川就可以对步法特征进行分析。

首先是步幅特征。

能够判断出嫌疑人走路的步长、步角和步宽。

但是一般来说,确定步幅特征,不是单独一两个脚印能够完成的。

需要连续的,至少四个以上的前进脚印,才能做这方面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