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哪条法律规定光剑不是剑的?

秦朕在火球飞来的瞬间,就做出了闪避动作,杀意再次锁定毕野武,打算速战速决。

对于他来说,好脾气是留给家人的,坏脾气是留给敌人的;真诚是留给朋友的,坏水是留给敌人的;感同身受是留给善良之人的,赶尽杀绝是留给敌人的!

毕野武这种行为,无异于是把自己归到敌方阵营。

毕竟就连[技能]都把毕野武判定为[敌人],这货已经没得洗了。

既然如此……

就在秦朕刚要启动[诡影迷踪]+[王权至上],打算一套技能把毕野武灰都给扬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察觉到身体里多出来一股……能量?

感受完这股能量后,他猜测这股能量应该就是他心心念念的魔力。

这一瞬间……他犹豫了起来。

到底是杀还是不杀?

如果杀了,他顶多就是让[神性碎片]吃饱一点,自己最多也就是获得不多的一次性魔力,但魔力消耗一空后怎么办呢?

要不先留这货一命?

让这货先和凌枫那个靓仔多打一会,自己顺便从这货身上多捞点法术技能?

毕竟光有魔力是不行的!

这两者就像是机械和电能一样,光有魔力没有法术,自己就只能瞎摸索,纯属于浪费身上的一次性魔力。

但如果边缘OB,不仅能白嫖元素魔力,还能捡现成的法术,何乐而不为呢!

拥有不少天启遗留下来的[知识],秦朕有把握把对方施展的法术全给学了!

短时间内全部学会是不现实的,但学个七七八八还是没问题滴!

打定好主意后,秦朕收回杀意,起身往书架后面跑去。

“一起上!弄亖这个王八犊子!”秦朕一边跑,一边拔枪射击,逼着毕野武被动开护盾防守。

毕竟人的反应没枪快!

一个正常人能躲开子弹的原因,除了运气好躲过一劫,那就只剩下‘战场经验丰富,提前预判规避’这一个原因了。

砰砰砰……

子弹悉数被升腾而起的火焰护盾给挡下,化作四散飞溅的铁水。

凌枫同时起身搓球,土元素能量球撞散火焰护盾上。

毕野武目光凝重,重新架起火焰护盾,手上的火焰球连续朝着凌枫抛射。

他刚刚连续两次都感受到了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杀意锁定了他,那股杀意竟然让他下意识的畏惧起来。

两人互甩能量球,把一小块的图书区域炸得一片狼藉。

但明显毕野武的火力输出明显更强,很快凌枫就陷入到被动防守。

这时,一把细小如挂件的小飞剑加入战斗,只见蘑菇头双手做剑指合并在胸前。

小飞剑就如一条灵活的小蛇,在四周穿梭回荡,找寻机会刺向火焰护盾内毕野武。

毕野武侧头躲过袭来的飞剑,直接再叠两层火焰护盾,火球不要钱似的压制凌枫。

三人激战正酣,这可美了在边缘OB的秦某人吃了个爽。

空气中溃散游离的元素魔力,源源不断被精神力引导着吸入体内。

身体内的魔力正在快速积攒着。

当然,秦朕也不是全在看戏,他在书架之间飞快移动。

“B31、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