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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上一次舞会,伯爵家的千金拿了一个同样牌子的包,还是过时的那种,就已经让包括她在内的所有女孩羡慕不已了。
可她手上的是什么?那可是电视里女主角拿着的同款手包!通常这样的款式要等半年才会出现在多恩这边。
现在,她手上就有这么一款包包!她现在已经迫不及待参加下一次舞会了!让那些贱人们都来膜拜她吧!哼哼!
一旁的城主妻子打开了手中的黑盒子,然后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她看到了一颗巨大的宝石,镶嵌在一堆钻石的中间,在房间的灯光下闪烁着刺眼的光芒。
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珠宝首饰,尤其是一个已经四十多岁人老珠黄的女人。
她看向了自己的丈夫,突然间觉得自己这么多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这个家辛勤的付出,终究还是值得的。
“今天……我认识了一个新朋友。这是他的女儿送给你们的礼物。”城主一直到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这些玩意儿对女人的诱惑力究竟有多么的恐怖。
他已经有许多年……没有看到自己的女儿,还有妻子用这样的眼光看他了。有那么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更有男人味儿了。
朋友……这特么的是朋友?这是恩人好吗?两个女人的心中已经激动到快要癫狂了。
能搞到这种东西的人,必须是闺蜜!是最好的那种闺蜜!是这辈子的死党!快!备车!我想去看看我的好闺蜜!
“明天你们可以去认识一下,以后都是要常往来的,彼此之间留个好印象。”城主疲倦的坐到了沙发上,突然间觉得有些遗憾。
唉……那辆劳斯莱斯的沙发是真软啊,潘奕平那个家伙说能给他搞一辆新的来……你说那要多少时间啊,我不介意你的二手车啊……真的不介意好不好。
“他的女儿叫潘琪,你要多和人家走动走动,学学人家!”想起那个端庄而且气质出众的女孩儿,城主竟然有一些羡慕:如果自己的女儿能如此优秀该有多好?
这时候城主家的千金心思已经飘到远方去了,她已经开始盘算如何交好这个叫做潘琪的女孩儿,好让她再给自己弄来一些好东西。
嗯……那款一直想要却买不到的挎包、还有风信子的耳环、还有那双怎么看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