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卖田小花的银子该给田家。考虑到田小花在王家吃住一年,折合半两银子。
最后王家赔给田家二两银子了事。
期间王家不服,认为当初是花了三两银子将母女俩买来的。田家辨称是嫁,而非卖断。
此案曾闹到府衙,因王家没有买断周氏母女的契书,维持原判了事。
这期间,没有一个人问过周氏母女去向,也没人质疑,要不要将人解救。
在凤轻轻看来,这就离了个大谱。
然而春草却没有很震撼,起码没有打死了田家老大父子那么震撼。
她只是很不开心的闷声道:“乡下是这样的了,为了儿子,卖了女儿并不稀奇。奴婢也是跟着娘亲改嫁的,一开始娘亲对我还好,后面她又生了一个弟弟,那一年发大水,弟弟没吃的,就将我卖了!”
灾荒年卖儿卖女,凤轻轻也是知道的,只是接受不了公婆可以卖儿媳,丈夫可以卖妻子,而官府不闻不问。
再看下去更堵了。
某州某县寡妇有两子,小儿子读书,靠寡母织布,长兄砍柴供养。
大儿子摔落山崖半身瘫痪,然而他有一个从小定亲的未婚妻,进门后服侍丈夫寡母,靠绣花贴补家用。
一朝新妇诊出喜脉,寡母和大儿子愤怒告官,要将新妇沉塘解恨。
县令十八般酷刑用遍,最后审出新妇是和其二儿子,也就是他家的童生苟且有了孽种。
寡妇假意撤诉,将大儿媳带回家中,不久后大儿媳被发现死在一口井里。尸体草草埋葬,全家未受任何影响。
这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
但要细究其因,无论是沦丧的道德还是扭曲的人性,都有一个依托。
他们理直气壮地去告官,就是因为心里清楚自己一定不会输。
不管做的事有多荒唐,多么灭绝人性,那都是律法赋予他们的权力。
三纲五常啊!父对子,夫对妻,拥有绝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