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命这两个字,说起来容易,可又有几个人能轻易做到!
他做不到。
他想,如果他们活着,也不可能做到。
蜿蜒的山路,空无一人。
余光独自一人,迎着山风,慢慢走着。脑海里,他人生前面二十几年,一幕幕地闪过,最终停留在七年前的那一天。
他亲眼看着母亲在面前倒下,然后再也没有站起来。
从那一天开始,他的人生就彻底停止了。
这七年,他忙忙碌碌,却浑浑噩噩,他找不到救赎,甚至连死都不敢,他怕见他们,更怕他们不见他。
风中,有湿润在他脸上蔓延。
他茫然抬手抹了,放到眼前端详,忽然就笑了起来。
那天,父亲一巴掌打在他脸上,用一种看仇人一般的目光盯着他,质问他:“你有什么资格哭?”
是啊,他有什么资格哭呢?
他用两百万买断了小远和母亲的两条命,他有什么资格哭呢?
可他能怎么办呢?
一边是已经没了生命的母亲,一边是危在旦夕却还活着的父亲,他该怎么选?
他是没资格哭,可再来一回,他还是会这么选。
后悔吗?
这七年来,无数个日日夜夜,他曾不止一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答案从来没有第二个。
可他愧疚。
他恨自己没有能力,恨自己没有钱,恨很多很多。
这些恨,在这七年里,不停地折磨着他,让他痛苦不堪的同时,却也提醒着他,他还活着。
大概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活着。
2016年,6月3号下午二十点十七分。
野舍度假村。
余光进去时,前台的小姑娘正坐在沙发上拿着手机在看电视,大概是看到了什么有趣的画面,笑得咯咯响。
余光连着喊了两声,才把小姑娘的注意力从手机上吸引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