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恶魔”的诞生

望启 用户10460317 2164 字 28天前

一个长胡子的中年人,戴着一副眼镜,看着温文尔雅的样子,但是眼神中充斥着愤怒,仇视的盯着爱莉,看到在他旁边的这位男子,他也猜出了这人是谁。坐到了提起审判方的位置,手里慢慢的把眼镜摘下,愤怒的眼神中充满着自信,自信掩盖下的仇恨变得更加浓郁。

“请提出你的审判需求,以及你所期待审判者所需要接受的惩罚程度。” 中间审判长传出声音说道。

对于审判会和法庭而言,最大的差距就在这里,法庭是由证据提供后,对其罪行定罪,而这里定罪的则是提出审判的人,只要对方的罪恶足够,便可对其提出任何刑罚,前提是证据充足的情况下。

中年人起身,手中拿出一份资料,递到了旁边的助手那里,助手往上面递出去,审判长的助理接到了资料后,开始高声的宣读。

“提出审判会者——吴易。审判目标人员,田志,田钢,金城弟,提出审判程度,审判者希望三人判处死刑。”

话音落下的时候,田威内心的不满和愤怒,瞬间消退了大半,也大概知道了为什么会把田志与田钢送去华夏了。手慢慢的搭向爱莉,表示另类的道歉。爱莉明白了其中的用意,昨天所受的委屈,她也知道是应该的,因为自己没有直接跟田威说明,最后两人都相互理解,然后站在了统一战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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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1年,田志,田钢,金城弟三人,犯下了强奸罪,证据确凿,但由于是未成年人的缘故,此事件选择延后处理。”

“经讨论团根据华夏1号行政法律,此项罪名并不足以在审判会上判处其三人死刑,只能将其放进少教所,所以死刑并不足以成立。”审判长上台宣告。

“我这里还有一个证据确凿的罪名,吴易说道。”再次拿出一份资料交给旁边的助手,助手直接就将其交给审判长以及审判长,审判长旁边的助手拿过资料后准备宣读。

“2665年,孩童坠河事件,此三人也出现在案发现场,但最后因证据不足,只能判定为失足事件,现在有一份录像文件,正是这三人行凶过程的证据,我们已经请专业的证据鉴别团队,对此项文件进行鉴别,没有任何的伪造痕迹。”

随后录像文件开始播放,一个小男孩正在森林中与三名孩童嬉戏玩闹,看着像是玩闹,但是所有的动作行为上,好像其中那名孩童正在被欺凌,由于视频无法缩进的缘故,但是脸型识别上已经判断无误,正是这三人,当年也是属于重点怀疑对象。最后三人合伙将男孩推入河中,随后便逃离了现场,男孩并不会游泳,最后在呼叫中引来路人救助,救上来后抢救无效身亡。

中年男子吴易站起来说道:“这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对于杀人这件事情,已经有如此娴熟的手段,像这样的人,在华夏1号上就是蛀虫,必须要将其扼杀在摇篮中,不然长大后不知道有多少人要遭其毒手。”

“你所说的我们会纳入思考,下面我们对你这一轮提供的证据,以及所犯罪行的影响进行新一轮的定罪讨论。”讨论组代表者发言说道。

过去了半个小时左右,讨论组一同入座,讨论组代表发表对这一次讨论的结果。

“这个事件影响的确很大,但正如刚才吴易先生所说,他只是个孩子,我们需要给他更多的包容,指引他走上正确的道路,而不是直接判处死刑,这便是我们讨论组所得出来的讨论结果。”讨论组代表对审判长说道。

吴易听完这段话后冷笑一声,随后身边己方代表举牌发言,在审判长的同意下,己方代表发言说道:“有句话叫做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生命面前人人平等,我觉得年龄并不是一个人肆无忌惮的保障,”提出审判方代表发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