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边路过的人大都会奇怪的看自己两眼,可当自己回看过去时,那些人又立马移开视线、匆匆离开。这搞的温良很纳闷,自己都换了衣服了,还这么引人注目,难道我本身的气质已经掩盖不住、迷人到不分男女老幼了~~
这时一个穿着皮子劲装的男子坐到自己面前,贱兮兮的声音响起,“你穿这身名贵的衣服来吃地摊,你不觉得别扭吗?”
温良一听才恍然,还真又是衣服惹的祸。于是露出一副受教的表情,放下碗筷、抬起头,拱手道谢道,“多谢这位兄台……”
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小眼睛八字胡的搞笑脸,说话间还颇为自信的撩一下额前的长发。
“你是……”
“哎~~~认出我来了!没错,我就是迷倒万千少女,上到八十岁、下到八岁的追命大侠啦!”
“哦~久仰久仰!”温良敷衍的抬抬手,算是打过招呼。
“哦这这这、这样就完了?”追命仿佛不可思议道,“好歹我也是闻名江湖的大侠,你就这样~给点面子咯!”
“那我请你吃早餐啊?”
“这还差不多……老板,上饭!”
“你还真不客气。”温良道,“这里又没酒,难道有讨债的人?”
包子上桌,追命毫不客气拿起来就吃,含糊不清的说道,“我说缘分你信不信……哎石化高笋,你坐这儿、这么明显一凯子,请我吃一顿咯……也不白吃,你被人盯上了,小心你的钱袋!我是看你顺眼才吃你一顿饭,你好自为之吧!”
说完追命快速吃起饭来,一会功夫三个大包子下肚,豆浆闻了闻却是一口没喝,直接走人,“老板,他付账!”
送走追命,温良笑笑没当回事,至于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尾巴,温良精神一扫早就发现了,也不用大惊小怪。
吃饱喝足,留下几个银钱,温良起身离开。
任凭身后的人跟着,温良来到牙行,准备找人看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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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良想到救了自己的彩歌,她家就是做买卖的,她有三个哥哥,其中两个没成亲的,是常住在店铺后院里的。
于是温良也有了些想法。
北宋时期商业比较发达,政策有些也比较宽松。温良便也想弄处临街的宅子,想时开门做点小买卖,打发时间;不想时,关起门来,自己在后院逍遥摆烂。
跟牙人说了自己的要求,牙人立马去查看有没有符合的宅子。
等候期间,温良发现跟着自己的小尾巴不见了,不去管他,继续喝茶。
小半个时辰左右,牙人回来了,手上还拿了不少钥匙。
“公子,符合您说的要求的有四套,咱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