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总算是平静下来了。龙飞让黄毛和杨军安排清点一下人数,做个统计。然后就到那间中餐店等他们,最后还给黄毛和杨军留下了悬念,让两人心中疑惑重重,也是惊喜不已,虽然还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但是一定是好事儿,他们知道老大是不会亏待自己的。
常风一副大大咧咧的样子,要不是龙飞早早的伸手阻拦了他的拥抱,估计着也要被一旁的那些兄弟伙认为这家伙是个断臂,有着与男人不同的爱好。见拥抱不成,常风于是变换了种表达方式,一副崇拜刘德华的样子,哀嚎着:“老大,你是我心中的偶像啊,我···”
“切,呕吐对象,是吧?得了,你还是去崇拜刘德华吧!”龙飞恶心的说道,顺势把常风推到一边,说什么也不让常风再度靠近。
可是,常风似乎是经得住打击的男儿,不管龙飞怎么折磨他,都是崇拜的一如往故,悲惨,比窦娥还悲惨的声音再度从常风的口中传出:“老大,你还真是神明啊,竟然连我喜欢那个明星都知道,你简直就是我的偶像,我心中最佳偶像啊。不管了,说什么你也得教教我你那手功夫,简直比西门吹雪还厉害。”
龙飞算是遇上活宝了,早知道常风有如此爱好,当初就不该结识这家伙,早该让那些狼人他给那个了···
“靠,你小子神经出了问题啊,西门吹雪用的是剑好不好!”龙飞记得以前在哪里看过西门吹雪,似乎是用剑的,不过电视这个东西,都没有真实的,全身道具惹的祸。
常风愣了愣,西门吹雪倒是用剑的,想想,还有谁是用刀的。李寻欢不就是用刀的么,丫的,居然把这家伙给忘了。常风一想到李寻欢,就兴奋的说道:“小李飞刀,小李飞刀是用刀的,帅呆了。老大简直就比小李飞刀还强,至少老大的飞刀比小李飞刀的刀要大,而且看样子效果要好些。”
鄙视了一眼常风,这小子得寸进尺了,居然这么贫嘴。不过留这么个活宝在身边,或许还能解决下没有女人时的寂寞,而且这常风的口才也还是勉强过意得去的。
见老板木木的站在那里一动不动,轻轻的推醒了他,提醒道:“老板,那些混混已经收拾了,开门做生意了,现在估计着快到中午时间了吧!”
老板被龙飞的一推,立时回过神来,看着眼前年轻的这个小伙子,心中那是激动万分,原本以为这十三街的改革是黄毛因为大头的死才搞出来的,没想到自己一直就猜错了,而是眼前这个看似貌不惊人的小伙子搞出来,就其那身本领,估计着也不是一般的人,更何况旁边的那个美女也是深不可测的高手。这世道真的变了,凶残的人都是装起猪的角色了,而没有丝毫能力的人还大摇大摆的走在大街上显耀,以为自己有多了不起,结果还不是二百五一个。
老板明显是给刺激到了,一时间结巴的说道:“我、我知道了,还真是谢谢你呀,小伙子···不,应该是叫老大,要不是你,今天估计这里又是惨不忍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