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竞拍,疯狂的成交价!账面资金4000亿!

开始了!

各集团、财阀代表摩拳擦掌。

每个家庭都需要电视。

跟SP4不一样,液晶电视的受众,无疑会更多、更广。

产品未来市场规模,将是千亿美金起步!

“诸位。”

陈皓淡淡一笑:“上次竞标,只是SP4各国代理权,总数多达十几家。”

“这次出售的是专利,最终胜出的只有一家。”

“大家先看看合同模版。”

夏轻彦摆摆手。

助理把合同模板分发下去。

“等等!”

Kroger的代表詹姆眉头微皱:“这合同不对!为什么是‘42寸液晶电视专利、技术转让’?也就是说这份合同,仅限于42寸液晶电视?”

他们目标何止42寸液晶电视?

一旦拿到技术资料,肯定进一步投入研发。

更大尺寸!

更先进!

可……

这份合同把专利、技术,仅限定在42寸的范围内。

“42寸液晶电视,是我们目前的极限。”

陈皓早就想好了说辞。

他耸耸肩,一脸无奈状:“我方只研发出42寸,转让的自然也是42寸——难道我要转让连自己,都没研发出来的技术?”

“可是……”有人试图质疑。

“还有个原因。”

陈皓没给他说话机会:“液晶屏是核心技术之一,我只能转让42寸技术。”

“因为,SP4也用了液晶屏技术!”

约翰表情一凝。

立马站起来,沉声道:“没错!我方的SP4,也应用了液晶屏技术,不可能说拿下液晶电视,液晶屏就属于他——我方获得SP4在先!”

陈皓所谓的技术转让,只能限于42寸液晶电视。

进一步。

如果他生产,更大尺寸的液晶电视,里面部分零部件相同,也不算侵犯专利权。

因为合同是‘42寸液晶电视专利、技术转让’。

“大家还有问题吗?”陈皓笑问。

“……”

没人吭声了

各方想法差不多。

无论SP4还是液晶电视,都使用了液晶屏技术。

这说明什么?

液晶屏技术在未来,必将在无数领域应用,非常重要。

问题是,该技术在陈皓手里。

包括摩根财团,虽说拥有SP4专利技术,其中也包括了液晶屏,可……

SP4才多大?

大型液晶屏技术复杂得多。

只有获得液晶电视技术,才能进一步研发液晶屏。

更大的!

更先进的!

最终占领该领域技术高地。

换言之。

这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液晶电视之争,而是更高层次的争夺——液晶屏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