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昆拿出湿巾,给她擦了擦嘴,然后说道:“挺可爱的,我们在一起不用不好意思。”
天色渐晚,两人又聊了一会儿,郑昆提议:“佳怡,天太晚,我送你回家。”
“不……那个不是要……”
少女本来想说:这个流程不对呀!?约会不是应该吃饭看电影,最后应该去酒店的吗?
大学里的好姐妹,不都是这么说的吗?怎么到了自己这里,就要把自己送回家?
少女的心事,郑昆自然不知道,如果是他年轻的时候,可能会带少女去酒店,但是现在,他并不着急。
“我现在住学校!”
看少女的样子,好像不想回去。
“今天到这先,明天我去找你。”
顾佳怡就读于香江大学商科,商科是香江大学最好的学科之一,和后来居上的计算机硬件,并称四大学科。
郑昆很熟悉香江大学,他的许多儿女,都在这里上过,他也接送过,听少女报出寝室楼号,他就知道怎么走,不过他把车停在了外面,两人徒步走到了寝室楼。
这个寝室楼还是他捐建的,自然是轻车熟路。两人此时的行为,就很亲密了。
“昆哥,你好像对这里非常熟悉?”
“以前我经常来,以后我也可能大概要经常来。”他的意思是以前经常送儿女过来上学,比如开学的时候;后面半句话的意思是他还有儿女可能大概要来这里上学,他的孙子孙女也可能来这里上学,毕竟有一些大的已经开始念中学了。
而少女理解为,郑昆可能要经常来找自己,她的胳膊抱的更紧了。
两人旁若无人的行为,哪怕是在傍晚的时候,仍然被人看到了,两双眼睛就在后面看着他们,直到回到寝室楼下,郑昆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部手机,他把这部手机放到了少女的手里。
“以后我们就用这部手机来联系,里面有我的号码。早点上楼休息吧,明天我给你打电话。”
这手机是他让人送过来的,已经放到了车里,下车的时候,顺手就拿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