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何处化浓情。”
“这诗有点意思。”
“我倒觉得听起来像是首打油诗。”
众人议论着,对年轻人这首诗的评价一般。
但是场子却因此热了起来。
“我来。”
又有一人走出,将诗递了过去。
小厮念了起来。
众人听了,却觉得还不如前面年轻人写的,不由引来一阵嘘声。
接连又有几首诗词呈上,其中有好有坏,倒是引起了大家讨论的兴致。
“都是什么烂大街的货色,也敢当众拿出来比?”
马超满脸不屑,从袖中拿出一首诗来,让人递了过去。
林默十分惊讶。
他可从头到尾都没看见马超动过包厢中的纸笔,那这诗从何而来?
他问王东,后者却是嘿嘿笑着,低声道:“肯定是事先找人写好的呗,队长早就知道这儿会举行文会了!”
“这都可以代笔?”
林默亚麻呆住了。
“为什么不行?”
王东不以为然,“代笔也是很考验财力的,想找好的代笔,没钱万万不行。”
“读书人总喜欢说‘不为五斗米折腰’。
可要是十斗,一百斗呢?
每个人都有价码,有的人自恃清高,那是因为价格没到位而已。
你把一百块大洋摆在人面前,你看有几个读书人愿意拒绝?”
林默听他说的很有道理。
不禁问道:“所以,马哥这是花了一百块大洋买了首诗喽?”
王东摇摇头:“没有,队长还价还到了五十块大洋,他说有钱也不能乱造。”
这价钱都能砍一刀的?
城里人真会玩。
这时,小厮对着马超的那首诗念了起来。
“我意悠然伴云翩,
爱晚亭上卿若仙。
红叶春泥有情物,
玉湖秋月落心尖。”
“居然是首藏头诗!”
“这首诗意境和格调都还不错,虽不是上等,但也算目前为止听到的最好的一首诗了。”
众人纷纷夸赞。
红玉姑娘也微微颔首,表示赞赏。
马超一脸得意地坐了下来。
心想,这五十块大洋花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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