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霞枪之殇

拍了拍屁股上的土,我走在东倒西歪的联军中。大家仍然向我问候,只不过都是疲倦的问候,毕竟大家不是士兵,我也不是司令官。

大约翰死了,就是那个曾经被边防军用犬齿马踩踏过的庄稼汉。我记得这个人哪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太爱干净,总是脏兮兮的。他的家人不在前线,住在人狼的村镇尚且安全。

“歌果,你还因为我们的孩子而憎恨人类吗?”

“还有一点吧,不过那已经不是重点了。”

“我有种感觉。好像我们是因为自己对王国的仇恨,而让大家卷入了战争。”

“嗯,我明白。”

西蒙听见了我们的谈话,叫住了我们。

“来歌先生,来歌太太,刚才你们说的,我都听见了。”

“啊,我们确实有些忧虑,关于死去的人们......”

“二位,你们是第一次看到死人吗?”

“不是。”

“我们也不是。”

西蒙的衣领很脏,这不像他平时整洁的打扮。

“夜幕镇已经变成废墟,我们现在和你们夫妻没什么区别,都没有退路。”

“我们也想回去种麦子,养牛养羊,但我们已经没有选择了。”

“除了跟王国打仗,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一个快五十岁的大叔说话时总有种不可反驳的威严,何况他说的句句在理。

“这不是一时兴起,我们和王国的仇从来没消除过。”

“同那些曾经住在一个国家的同胞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我们这些黑商的归宿吧。”

“西蒙,我想知道,为什么你们都愿意相信我呢?”

面对我的提问,大叔苦笑。思考了一下回答我说:“来歌,记得你第一次来夜幕镇的时候吗?那天你的举动我都看在眼里,包括你向我要烟,还有用那个绿色的小玩意制造火焰。我那天其实很惊讶,你的胆子太大了。歌果也在这里,我说出来可能不太好听。”

“您说。”歌果表示不介意。

“那个时候美杜莎可不怎么受欢迎,敢跟美杜莎手牵手的人类,是绝对没有的。可你敢,我不知道你用了什么样的魔法让大家接受了你们的存在,但大家就是接纳了你们。我跟沃夫朗聊过很多关于你们的话题,他说从你们俩的身上能看到希望。”

“或许吧。”

“然后一切都改变了,变化得如此之快,人人都在议论你们。所有人都从犹豫转变成坚定,连美杜莎都能和人类生活在一起,你明白吧......”

“可这并不能成为你们信任我的原因。”

“来歌,你记得有一天你和我们赌钱吗?”

“记得,那是我们唯一一次赌钱。”

“你押了所有的金币,然后赢了我们所有人。可你的那把牌并不算特别大。”

“赌钱嘛...就是按着自己的想法去做。”

“但结局是你赢了,你有倾尽所有的自信,我们却没有。这场战争,我们其实只是把钱都交给了你,让你帮我们去赌而已。因为你相信自己能赢,所以我们也相信跟着你就能赢,你的身上就是有这种神奇的力量。”

西蒙拍了拍我的肩膀,拎着枪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