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手里呀捧着骨灰坛

对待性情多变的女鬼,只需要更多的尊重,乃至于恭敬。

但是,又不能太过分,不然就成了舔狗。

舔狗,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他的恭敬只会被认为是毫无价值可言的垃圾,不值得被重视和回礼。

人必先自爱,而后人爱之嘛。

所以拍鬼屁是要拍的,但不能把姿态放得太低。

一个卑躬屈膝的奴才拍的鬼屁,值钱吗?

能得到的多少好处?

肯定没有一个守礼的俊美猎妖军后起之秀,得到的更多。

赏赐下人,随后一块银锭子就行了。

送礼,能送一块银锭吗?

那肯定不行。

所以,为了达到最好的效果,陈玄帆可是花费了一些心思的。

首先他身上这从头到脚的就不一般。

玉冠束发,脑后挂着古铜色发链。饕餮暗纹的黑色锦袍,宽袍大袖,走动间腰背挺直四平八稳。

阴风拂过如美玉的俊脸,发丝飘起,铃声泠泠。吹起袍袖衣角,如芝兰玉树临风展,风流潇洒。

就这一副卖相,围起来收门票不过分吧?

这么折腾所谓何来?

当然是为了捞好处。

他这么冒险与厉鬼共舞,为的是什么?

就是为了捞好处。

所以要尽善尽美,不过是出卖一些色相而已,咱有这条件,何乐而不为?

李忆卿有了面子,自己能落下好处。

这买卖,划算。

美人厉鬼李小姐让猎妖军答应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让陈玄帆亲自护送她的魂瓶出清河县城。

此前她传话让陈玄帆进崔家,刘一勇没答应。

担心他会折损在里头。

事情到了这里,也是时候表示出一点强硬了。

玄武卫的一个校尉到了清河县,这就是底气。

城内的百姓又多半去西城城外,更是少了顾忌。

“李小姐有话,但讲无妨。”刘一勇就回了这么一句。

说的简单易懂一些,就是你大声说吧,咱们不打算跟你商量着来了。

能答应的就直接答应,不能答应的就直接谈崩。

没有商量的余地。

堂堂的大唐猎妖军,能为了百姓的身家性命妥协,但不能一味的妥协。不然让那些不安分的妖魔邪祟邪术修士知道了,还以为咱们好欺负呢。

于是,全清河县剩下的人,就都知道了陈玄帆成了李忆卿指定的捧瓶人。

答应,还是不答应。

这是个问题。

不答应,势必少不了得动手。

玄武军的武道六品的校尉和厉鬼打起来,清河县至少得没小一半,十天半个月内,阴气散不了就别想住人。

李忆卿手下还有近二十个恶鬼,她还能招来多少不得而知。

甲字队这些军卒退走还是留下?

如果退走,城内留下的这些人,恐怕活不下来几个。

留下,肯定会有危险。

陈玄帆瞥了一眼周围看着自己出城的百姓,不由的叹息了一声。

这还剩下好些人呢。

不是所有人都能舍下家先顾命的。

都是普通人,把房子和房子里的东西,看得比命重要的人多得是。

这有错吗?

大战一起,房子可能会被毁掉,里面辛苦积攒的家业也都没了。安身立命的本钱没了,留着命受罪吗?

升斗小民,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县城有套院子。何况还有可能是祖辈留下的。

故土难离,是因为离了这里,没有好地方可去。

啥都没了,活不下去。

朝廷当然会救灾,可能管你一顿两顿,能给你建房子赔家财吗?

别说是朝廷了,活菩萨也不可能做到。

还不如就和自己最放不下的家一起痛快的消失。

所以,陈玄帆决定答应。

当然了,他答应肯定不止是因为这些。

高尚的品格,陈伙长毫无疑问是有的。

但不能光有高尚的品德,还得有点旁的东西。

比如,还惦记着李忆卿说的好处。

“天亮之前护送我出清河县城,送你一桩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