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聚会不欢而散

“离婚复婚,千万不要扯到我头上来,我没事的,我接受爸妈离婚。“

”余瑞,你怎么说话的?”

一听到这话,肖艳也十分生气,觉得这个女儿真是没心没肺的,父母离婚了,她居然跟没事人一样,还表示离婚了也很好。肖艳当然是怒不可遏吧了。

肖艳以为这样说可以吓住女儿,但是余瑞也长大了,十四岁,也正是处于青春叛逆期呢。她有些不以为然地说:

”本来就是,你们以前没离婚时,我一个月才十块钱的零花呢,现在呢,我一个月三万的零花钱。“

”什么,你三万的零花钱?“肖艳说。

”是啊。“

这时,肖艳也生气了,她转向余亮去,觉得余亮过分,完全不懂教育,怎么可以给孩子这么多零花钱。

“这样会毁了孩子的,有你这样当父亲的吗?”肖艳质问余亮。

“这个好像你管不着吧,我们离婚时,你也没有要女儿啊,女儿是判给我的。”

“这——”

肖艳说不出话来了。因为余亮说的也是个实情啊,当初离婚时,肖艳也认为如果带一个孩子,对于她来说也是一个累赘,搞不好也影响她再婚呢。刚好余亮也是一个重情重义的人,也觉得女儿特别重要,就把女儿给了余亮。

现在肖艳发现,自己当初真是失策了。

这时,肖艳眼见自己说不赢女儿了,她转向了其他成年人,说:

“你们看看,余亮干的这叫什么事,一个月零花钱给三万,我一个月工资才四五千,他倒好,给女儿一个月工资给三万。”

“给了又怎么啦?”余亮说。

“你这样下去,只会害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