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仅是找不到这个孩子的来历,能不能把他送走也成了唐桦的一块心病。毕竟同伙都知道了他有一个同住的弟弟,之前作为阿华,他又已经自称父母双亡来避免别人进一步的追究。如果这个弟弟突然消失,他该怎么解释?
因为生活过于艰难,有一天心血来潮,把这么大一个弟弟随手送人了?
对于一个有房有车的年轻人来说,这种事比天上莫名其妙掉下来一个便宜弟弟更加扯淡——因为后者真的发生了。
总而言之,唐千就这么留在了唐桦的家中。唐千很好养活——毕竟乖巧也需要本钱,不竭尽所能的试图干点家务活,或者自己拿好自己的午餐晚餐,根本不敢自称是一个乖孩子。
唐桦的任务是进行各种货物的交接,有时候还要在约定的地点和人交换情报。他们有固定的上线提供交流的地址,而这时,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就成了很好的遮掩工具。得知唐桦有个弟弟以后,交接的地点也从咖啡厅酒吧等闲杂人等所在的地方,换成了快餐店甜品店这样更平易近人的所在。
毕竟,谁又能想得到,一个手忙脚乱带着弟弟的大小伙子,其实会是一个进行秘密犯罪活动的组织成员呢?
第一次见到高先生,也就是后来故去的韦高驰,正是在一次这样做掩饰的会面当中。当时的唐千已有四岁,刚过完唐桦给他拟定的生日,其实实际上也确实到了年纪。
高先生到了的时候,他坐在座位的一旁,看着窗外被风吹动的树枝,舔舔手上被提前砍掉一半的雪糕,过的好不惬意——另一半不是店家连这点东西都要缺斤少两,而是唐桦叫人帮忙拿去分开的,他查到四岁的小孩不能吃太多这样冰凉的食物,所以刻意减了分量。所以另一半已经被他趁早几口啃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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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乖巧的小孩是不会轻易和大人对着干的。唐千秉持着这样的原则,因此也并没有提出异议。再说,他本来就已经很开心了。
有些原本并不在意的东西,会随着事情的逐渐明朗,或者个人认识的逐渐完善,在之后的人生中以记忆的形式浮出水面。当时年幼的唐千并不可能轻易的认识到这一点,直到危险发生之前,才发现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头。
他已经相当敏锐了。
作为一个被放养的孩子,唐千有自己的房间。在唐桦两室一厅的小公寓里,只安了一个儿童床就占据了原本书房的位置。据说是因为请教了一位养着同龄女儿的朋友,唐桦给所有桌角加装了缓冲垫,避免孩子磕着碰着以后,就这样放心的任由小孩玩耍。
那是一天夜里,唐千悄悄的走出了自己的房间,有点饿又有点不饿,有点渴又有点不渴,有点困又死活睡不着,于是坐在沙发上依照惯例的进行发呆这项古今不变的传统运动,正碰上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出门,在这时返回的唐桦。
如果那时唐千再成熟一些,应该能察觉到当时的唐桦似乎过于冷静了。但他所看到的,只是唐桦有些狼狈,手上还有未擦干的血迹,似乎经历了什么很危险的事。
小唐千的感官很敏锐,记忆力不错,但反应却比较迟钝,面对这样形容不太端庄的便宜哥哥,只是在黑暗中眨了眨眼,并没有太多的反响。唐桦第一时间甚至没注意到还有这么个安静的小家伙坐在沙发上,连开了灯都没来得及留神,直到自己拿不起热水壶倒不了水的唐千弱弱的开口向他讨水喝。